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结合长清区经济社会状况、产业布局、发展要求、用水需求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 号)、《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鲁发改地环〔2011〕678 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34 号)、《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政字〔2021〕97 号)、《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济政办字〔2022〕25 号)、《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济政发〔2022〕9 号)文件要求,编制了《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反馈至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
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ncq.gov.cn),通过网站首页“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200号二楼长清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50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qqsw@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87222411 联系人:董文明;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
2024年7月19日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起草说明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全区再生水回用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济政发〔202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立足节约水资源和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以提高再生水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着眼点,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准则,建立依水发展、应用则用、效益最优、因地制宜的再生水利用新格局,统筹推进再生水经济、高效、安全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既能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又能保障济南市长清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政策出台目的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水资源短缺形势严峻。推进再生水回用即可以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水资源短缺,又可以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符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理念,也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形势的有效措施。
三、出台依据
根据“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济政发〔2022〕9号)”等文件编制《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规划年限: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重要举措
2023年11月,长清区城乡水务局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规划》编制质量,根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性,我局择优选取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制工作。《规划》工作经历了部署启动编制、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问题分析与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一)部署启动编制阶段。2023年11月底,我局联合规划编制单位制定了《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启动会和工作方案对接会,对《规划》编制过程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
(二)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阶段。2023年11月到12月初,规划编制单位在我区开展现状调研,明晰了我区再生水回用现状、形势、难点与诉求,完成全区再生水回用情况的摸底调查;收集现有再生水管网、污水厂再生水可利用量、企业、市政等再生水需求量、相关部门诉求等相关资料。
(三)问题分析与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12月初至12月底,规划编制单位系统评估我区再生水回用系统现状,解析突出问题,研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制定规划总体目标和相关指标体系,明确规划近远期任务,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与我区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多次座谈,并邀请资深专家审稿,经多次修订完善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与衔接阶段。2024年2月23日,我局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确保规划指标的准确率和工程项目的目标可达性,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2024年3月13日,区委政法委对《规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为低风险等级。
(五)专家论证阶段。2024年2月1日,我局主持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组队《规划》进行了详细审查,听取了规划单位的详细汇报,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编制规范,指导思想明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要求,一致通过论证。编制单位针对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订完善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核,形成最终稿。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了2023~2035年我区再生水回用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近期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是我区全面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的行动指南。
(一)明确再生水利用途径。长清区城区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均满足地表IV类水标准,创新谷污水处理厂现状出水为一级A标准。通过污水厂出水水质与地下水回灌、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等标准指标对比,长清区再生水利用途径主要以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为主。
(二)再生水水厂规划。本着节约投资、便于管理的原则,再生水处理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建或就近建设。根据长清区实际情况,城区现状西区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创新谷污水处理厂及大学城中水站工艺及出水水质已满足再生水利用要求,不需要另行选址。通过估算,上述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年)可供再生水量为8.11万m³/d,远期(2035年)可供再生水水量为12万m³/d。
(三)再生水泵站规划。再生水泵站设置遵循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合理布局;结合用地性质,尽量利用河岸、绿地等原则。结合长清区实际情况,再生水泵站采用与再生水厂合建的方式进行建设。规划建设再生水泵站6座,总规模16.8万m³/d。其中西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泵站3座,分别向山东电力公司(归德)、马山垃圾处理厂、主城区及济南热电厂(崮云湖)供水;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泵站1座;创新谷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泵站1座;北大沙河南岸二级加压泵站1座。
(四)再生水管网规划。
管材:通过对比各类管材的特性、使用寿命、日常维护和管理要求、口径范围、造价、施工要求及安全性等方面,并结合长清区地质勘察资料,管径≤DN600mm的应采用PE管,管径>DN600mm的应采用钢管。
管网:根据长清区再生水用户分布及再生水厂布局情况,为提高再生水供水保障率,平衡供水压力,建成区主干路再生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管网,次干路采用枝状管网布局。规划建设再生水主次干管126.61km,其中保留现状再生水管网58.3km,规划新建再生水管网65.31km。
附属设施:根据地形地貌、排水时间等因素,应设置检修阀门井、排气阀、泄水阀等。为满足绿化、街道清扫用水需求,在道路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取水口。
(五)制定再生水保障体系。围绕再生水水源保障、再生水水厂保障、再生水管网保障、自然环境缓冲建设保障体系。通过再生水保障经济措施、政策措施,已确保再生水水质安全稳定、再生水系统高效运行。
(六)建设再生水信息化利用系统。基于长清区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善再生水信息化应用系统,实现实时监控、综合展示、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系统建设总体上将遵循“统一标准,分类建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注重实用,适度超前,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建设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用以指导城市再生水规划、设计;辅助城市再生水的维护与管理;实现城市再生水处理联动联调;建设再生水取水点科学计量系统;实现量化管理。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
2024年7月9日
关于对《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结合长清区经济社会状况、产业布局、发展要求、用水需求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 号)、《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鲁发改地环〔2011〕678 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34 号)、《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政字〔2021〕97 号)、《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济政办字〔2022〕25 号)、《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济政发〔2022〕9 号)文件要求,编制了《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我们将认真履行后续相关程序,积极推动政策出台。在此向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表示感谢。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