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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113701130042073755/2022-5043565
长清区审计局
2022-06-17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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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0日至5月20日,对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及下属济南市长清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原济南市长清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相关数据和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区住建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区住建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属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4个职能科室。截止2021年底行政编制13人,实有11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下设正处级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正科级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2人,实有81人(含原济南市长清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18人,原济南市长清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济南市长清区城建档案馆、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建材供应中心63人);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事业编制30人,实有15人。另有济南市长清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济南市长清区房地产物业中心、济南市长清区房屋测绘中心、济南市长清区市政工程中心、济南市长清区液化气供应中心、济南市长清区第二建筑集团、济南市长清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南市长清区建筑材料工业中心、济南市长清区房地产开发中心9个财务独立核算的直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区住建局2021年度预算(汇总)总额31945.2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597.88万元,2021年拨回2020年预算5135.68万元,追加预算37136.83万元,调减预算10925.12万元;预算总额中基本支出预算11932.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12.73万元。2021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31945.27万元,支出31945.27万元。

区住建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额29695.9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31.73万元,2021年拨回2020年预算5135.68万元,追加预算33231.19万元,调减预算9002.63万元;预算总额中基本支出预算9683.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12.73万元。2021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29695.97万元,支出29695.97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2021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决算支出7.4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96%。详见下表(万元):

经费名称

2020年度

2021年度2021年决算(草案)数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草案)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因公出

国(境)费

0

0

0

0

0

0

公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3.40

8.16

4.60

7.02

-1.14

-13.97%

公务接待费

1.00

0.56

0.80

0.47

-0.09

-16.07%

会议费

0

0.30

0

0

-0.30

-100%

培训费

0

0

0

0

0

0

合计

4.40

9.02

5.40

7.49

-1.53

-16.96%

区住建局本级部门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2021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决算支出5.9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85%。详见下表(万元):

经费名称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1年决算(草案)数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草案)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因公出

国(境)费

0

0

0

0

0

0

公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1.80

4.69

3.20

5.45

0.76

16.20%

公务接待费

1.00

0.56

0.80

0.47

-0.09

-16.07%

会议费

0

0.30

0

0

-0.30

-100%

培训费

0

0

0

0

0

0

合计

2.80

5.55

4.00

5.92

0.38

6.8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在重大方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核算比较规范;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发现,区住建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还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区住建局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2021年邮电费超预算4.1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25万元;物业管理费及维修(护)费无预算支出4.02万元。

以上不符合《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应加强预算约束力,使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相符。

2.工程结算进度慢

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的2020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5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截止审计日,未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以上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及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根据区住建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21年度区住建局在用公务用车5辆,其中2辆未纳入出车台账进行管理,均未设置加油、维修台账;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公务用车均未设置出车、维修台账,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以上不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车出车、加油和维修管理台账。

(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方面

区住建局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废或划转手续

截止2021年12月区住建局固定资产账面总资产6406.93万元,根据2019年区住建局资产清查报告(鲁大舜专审字[2019]第2576号),区住建局未及时履行报废或划转手续固定资产总价值214.60万元。

以上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连续结转资金未盘活收回

济长财预指[2021]003号《关于重新下达2020年收回存量资金》中:济长财预指[2019]129号用于人民防空专项资金20.82万元、济长财预指[2019]3号用于人民防空专项资金15.39万元,共计36.21万元。截止审计日,区住建局因未开展相关人民防空业务,造成该项资金闲置。

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结余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五)预算资金绩效方面

1.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未对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2.未按照计划建立项目库

经审计发现,区住建局未建立项目库,未通过项目库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资金分配。

以上不符合《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应建立相关项目库,采取项目库对申报项目进行管理和资金分配。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细化各项支出,完善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加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力度,推进项目合法、合规、顺利实施,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建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依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规定预留质保金,防范经济风险。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济南市长清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建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地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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