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长清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01130042073755/2025-6627884
区审计局
2025-01-21

济南市长清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c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长清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72224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清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审计的重要措施,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机制,明确权责清单,规范公开流程,增强公开实效,营造务实、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公布机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部门职能、行政执法情况等相关信息21条。一是做好常态化公开信息栏目更新,结合人员变动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每月按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合理把握更新时间,保障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二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审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继续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时回复并办结,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好常规性信息发布,完善信息管理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机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信息不漏报、不误报。

(四)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根据区统一规定在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清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长清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完成交办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流程需进一步规范,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业务学习能力,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二是查漏补缺,完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管理,主动做好各项审计信息更新维护,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扩大公开范围,切实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总责,具体抓好协调、督办、落实工作。各科室根据需公开事项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向办公室及时提供准确、全面、有效的公开内容。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归类政府信息,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三是认真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审核,严格遵行审核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审计局

132

信息发布总数

2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