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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对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0022号“关于加强我区管道施工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9

代表提案者

朱传勇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我区管道施工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022

承办单位

区水务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07-15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朱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管道施工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明确,正式施工前已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道路刨掘和封路手续,并公示施工具体事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现有道路地下、地上管线(道)复杂,施工中需协调水、电、气、暖等相关管线单位迁建、避让、保护,部分路段需要重新确定设计方案,施工难度大,工艺复杂,周期较长;同时,为保证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夜间、交通高峰期等均需减缓或停止施工,故部分路段围挡后存在一定时间内无人施工的现象。因地下现有管道复杂,管道(涵)实施需严格遵守安全净距,充分避让现有管道,故施工选址需经过了详细的勘察和科学的论证,严格遵守各项国家行业规范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因施工工作面和安全施工制约,无法避让的部分市政设施施行保护性拆除,项目完工后原样恢复。

区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力度,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工程施工前加强与周边小区、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积极主动公示开工时间等具体施工事宜;工程施工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制定施工方案时加强对周边管线的勘察,施工时科学安排工序,压实工期,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工;施工选址尽可能考虑避开周边现有设施,无法避让的部分进行保护性拆除并保证完工后原样恢复。

      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