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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0240008号“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社区直饮水机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1

代表提案者

曹德忠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社区直饮水机问题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008

承办单位

区水务局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5-08-21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曹德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社区直饮水机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小区直饮水机属于经营行为,按照水资源管理规定,根据济长价格字[2018]2号文要求,用水价格是每方10.16元。目前,济南水务长清公司已直接管理105家直饮机单位,水价已执行到位。部分小区属于总表用户,直饮水机未通过水务集团安装水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大排查力度,由水务局牵头,各街道(镇)、村居、物业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目前正在排查之中。排查完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差价。

       特呈答复。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