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社区直饮水机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小区直饮水机属于经营行为,按照水资源管理规定,根据济长价格字[2018]2号文要求,用水价格是每方10.16元。目前,济南水务长清公司已直接管理105家直饮机单位,水价已执行到位。部分小区属于总表用户,直饮水机未通过水务集团安装水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大排查力度,由水务局牵头,各街道(镇)、村居、物业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目前正在排查之中。排查完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差价。
特呈答复。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