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大沙河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升南大沙河河道防洪度汛能力,我局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根据上级安排,我局已实施了济南市长清区南大沙河(钓鱼台水库至宋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0.08公里,通过治理,该段河道防洪已达标。近几年,上级主要推进主河道治理任务,因南大沙河五峰段为支流,暂无南大沙河片区综合提升改造计划。同时,在河湖管护界外均是耕地,没有能满足提议中提出的发展空间的用地。下一步,我局积极谋划,争取将南大沙河片区综合提升改造纳入储备项目,待南大沙河主河道治理完成后,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推进实施。同时积极对接乐耕等公司,研究推进南大沙河片区综合提升改造配套产业实施,达到改善片区生态环境的目的。
特呈答复。感谢您对长清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水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