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7月行政执法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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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别 | 序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结论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结果 | 行政日期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许可 |
无 | |||||||||
行政处罚
|
1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 (长)文综罚字〔2025〕F-000010号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版权工作)序号3处罚裁量基准,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裁量基准属于一般,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警告;2、没收出版物复制品79册;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
| 2025年07月23日
| 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强制 |
1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 (长)文综罚字〔2025〕F-000010号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济南市长清区花言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版权工作)序号3处罚裁量基准,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裁量基准属于一般,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警告;2、没收出版物复制品79册;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
| 2025年07月23日
| 济南市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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