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1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卫健局高度重视,针对镇卫生院人才短缺、设备陈旧、乡村医生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能力。
一、创新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保障。落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标准,区内整体空编率降至5%以下。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总额,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分别按照1.0人和1.5人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以街镇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积极推行镇管村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人员岗位供给。各级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人员相应经费补助。
二、加大人员供给和人才引进力度。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根据空缺岗位,制定年度岗位需求计划,报区级人社、编制部门同意后,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采用简化程序、降低开考比例等方式开展公开招聘。招聘高层次人才或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时,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加大对工作在边远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激励力度,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并根据地区物价情况逐年增长。二是完善职称评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依据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转变乡村医生身份,根据“按需核定、逐步配齐、择优聘用”的原则,提高乡村医生的薪酬水平和保障待遇,乡村医生基础工资根据个人岗位、工龄、学历、执业资质、职称、职务等要素确定,由各区自行制定。3年内50%以上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镇卫生院均配备了指夹式血氧饱和仪、氧疗设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并新购置120急救车,各村卫生室也全部配备了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便携式吸氧装置、测温计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最后,对您提出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共同为维护群众健康做出应有贡献。
特呈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