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云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印病历制度(2025年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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崮云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印病历制度
一、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我院由病案管理员受理病历复印申请。受理复印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
三、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四、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印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院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印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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