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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医疗保障局对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41号关于《关于对农村老人增加养老金和降低合作医疗缴费费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3

代表提案者

赵虎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对农村老人增加养老金和降低合作医疗缴费费用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141

承办单位

区医保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11-27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赵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农村老人增加养老金和降低合作医疗缴费费用的建议》(第14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养老金的问题是人社局所属业务范畴,我们主要针对您提出的医保问题给予答复。

我国居民医保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且随着制度建设完善,国家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有效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就筹资结构来看,财政补助是居民医保的主要来源,约占个人缴费的1.8倍。虽然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但政府财政补贴也在提高,且比个人缴费提高幅度更高。例如:我市2022年度每名成年居民缴费360元,财政补助670元;2023年度每名成年居民缴费390元,财政补助730元;2024年度每名成年居民缴费420元,财政补助760元。而且待遇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惠民,比如:自2024年10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75%。自2025医疗年度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用药范围扩大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乙类药品;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心脏、肝、肺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居民医保参保人为亲属或他人提供组织器官供体者,其发生的手术、检查治疗等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等。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通过大规模参与来分散由疾病带来的财务风险,实现了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的互助和共济。无论是健康还是患病,参保人都享有缴费参保的权利。因此,不会因患病而提高特定人群的缴费,也不会因未患病而降低健康人群的缴费,以免削弱医保的互助共济功能。对于部分收入低的人群,政府也有相关举措。目前,我区由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等部门认定的低保、重残、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优抚军人等12种居民,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全部由政府财政缴费,2024年我区共有1.7万余名居民享受了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此政策面向我区全部困难人群,也包括困难老年人。只要经过相关机构身份认定后,即可享受医保免缴费及医疗救助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向上级医保局反映,同时再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持续宣传医保政策,传递好医保声音,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长清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