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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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 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1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 对省级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过程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省级湿地公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核查 | 全年不低于10%,抽查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第三十三条 |
2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 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核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省级风景名胜区数量的10%,每年抽查1次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
3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1.自然保护区绩效自评抽查核查;2.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3.疑似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整改 |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核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国务院令第167号,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二十条 |
4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合同约定人员、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等合同履行情况;苗木栽植、土建施工、景观效果、养护管理等施工质量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情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施工人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履职情况;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企业自身制度建设、人员设备管理、专业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企业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5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的监督检查 |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的监督检查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情况 | 事项申请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八条。 |
6 | 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监督检查 | 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监督检查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情况 | 事项申请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县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 |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修改)第十九条。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9年7月2日省政府令第104号,2018年1月省政府令第311号修正)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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