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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常春藤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双龙山 常春藤北区 常春藤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113701130042070099-A/2021-4056120
其他
济长政字〔2021〕2号
长清区政府
2021-02-10
2021-02-10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常春藤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双龙山 常春藤北区 常春藤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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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常春藤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双龙山 常春藤北区 常春藤南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济长政字〔2021〕2号


崮云湖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常春藤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双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常春藤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常春藤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长崮办发〔2020〕9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经区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常春藤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双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常春藤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常春藤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你街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在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之前,可组建过渡期的社区管理机构,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同时,按照要求安排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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