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清大学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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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长清大学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的批复
济长政字〔2021〕14号
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成立长清大学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立长清大学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二、研究院举办单位为长清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注册,区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以研究院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搭台、高校参与、企业创新,形成系统、专业、集约、高效的“产、学、研”运行机制,发挥研究院作用。
特此批复。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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