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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稿)的批复
113701130042070099-A/2023-6390144
水利
济长政字〔2023〕5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3-06
2023-03-06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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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稿)的批复

济长政字〔2023〕5号


区城乡水务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稿)申请批复变更的请示》(济长水发〔2023〕2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济南市长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稿)》。你局要会同各街镇、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实现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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