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清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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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长清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长政办发〔2021〕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长清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长清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及省市审计机关的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挥审计机关整体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是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布局,聚力相关政策落实、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生效,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聚焦预算管理条块分割、支出固化、绩效不高等问题,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等薄弱环节,推动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推进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揭示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国家财政经济安全和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二、审计项目安排
(一)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1.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2.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包括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科学技术协会。
3.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有关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重点事项数据分析,对数据疑点进行核实。
(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
1.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2. 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审计
3.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跟踪审计
4.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
(三)拟采用的2020年度审计成果
1.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2.征收拆迁工作情况审计调查
三、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及审计署、省市审计机关的要求,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思路,推动全区财政审计一盘棋。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四本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一是关注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是否均纳入预算,是否存在应纳入未纳入预算,直接坐支的问题。二是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细化透明、应编尽编,重点关注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的预算编制情况。三是关注四本预算是否形成政策合力,有无交叉、重复安排资金问题。关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列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预算标准化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情况。一是关注预算项目标准化分类管理推进情况,关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立、公开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标准不统一、界限不清晰等影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情况。二是关注项目入库评审和项目滚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储备不足、项目信息不完备、前期论证不够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等导致“钱等项目”问题,项目库在预算管理中的约束和支撑作用是否得到发挥。
3.落实中央要求各级政府过“紧日子”情况。一是关注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压减一般性支出口径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压减。二是持续关注年底“突击花钱”问题。是否存在为片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超支付进度拨款、未按合同约定拨款问题。三是关注各级各部门有无未经批准、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三公”经费、召开论坛庆典活动、开展政府采购、超标准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办公用房等情况。
4.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情况。一是核实截至2020年底财政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和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是否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有无执行中随意追加预算或年终临时安排经费,造成资金结余结转过大的问题,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是否存在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等问题。二是关注资产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房屋低价出租、违规处置,或辖区内办公用房、车辆等资产长期闲置与新增购建、租用并存。
5.财政运行风险情况。一是持续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隐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构、债务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地方化解隐性债务的真实性,在化解过程中是否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继续把财政收支真实性作为关注重点,有无虚增、虚减财政收支问题,是否存在压减不到位或虚收收入不降反增的问题。有无违规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无收入核算不规范,将事业单位收入、财政代管资金缴入国库现象。三是继续关注“三保”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加大对基层财政库款运行的监测督导,是否指导基层财政做实做细“三保”支出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化解基层财政支付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得当。
6.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情况。一是关注各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是否科学、具体、可量化,是否先有绩效目标后分配资金。二是关注是否有效指导部门单位开展全面绩效自评,是否规范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三是按省厅市局要求,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选取部分重点专项资金,关注预算编制、分配使用和资金使用效果情况。
7.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情况。重点关注决算草案编制过程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收支是否真实准确,决算报告和附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充分。是否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账务核算不规范、人为调整决算支出造成收支决算不真实等问题。关注决算草案与预算在口径、范围、科目等方面是否衔接,决算草案是否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关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真实完整性。
(二)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围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目标,对10个区直部门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一是预算的真实完整性情况。掌握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关注预算的真实完整性,重点审查预算范围是否完整;审查是否存在上年结转收入编入下年年初预算比例较低,未及时足额上缴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截留、坐支财政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纳入本部门预算,以及以本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未纳入本部门预算,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本部门收入等问题。
二是预算的科学性情况。审查部门预算与实际支出是否差距较大,预算缺乏约束,支出科目间调整大等问题。审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是否符合本部门本行业事业发展特点和要求,是否存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压减不到位问题;重点关注具有物业、租赁等基本支出性质的项目支出,分析此类项目支出的规模和近年变化情况,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是预决算等公开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或“三公”经费情况,是否存在仅公开部分单位或部分内容的情况,是否存在仅公开当年财政拨款使用情况、未公开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导致公开的支出不全面、不完整,是否存在公开的决算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无法进行预决算对比的情况,推动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是否及时、完整公开。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掌握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进度。重点关注执行中调整预算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年初预算不细化导致执行中调整,分科目分级次分析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对预算执行差异较大的科目、单位,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是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摸清截至2020年底部门财政存量资金规模,重点关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结转1年以上的财政拨款资金、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已无法或无需再安排使用的存量资金规模等。审查部门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影响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的情况。审查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情况,是否存在部门未及时完整统计和报告影响存量资金的收回及安排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竣工决算批复时间过长导致基建项目结余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等问题。审查部门动用存量资金的规范性,是否存在部门未纳入预算或未经报批统筹使用结转资金、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等问题。
三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掌握部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情况,关注在预算编制中是否落实日常公用支出、一般业务经费和发展类项目一律压减10%。重点审查公务活动及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开支范围、超标准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是否存在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公务内容的差旅活动;是否存在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或变相保留公务用车,违规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中的租车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是否存在单位保留公务用车闲置而大量租用车辆等问题。
四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情况。摸清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规模,分析财政拨款在实际支出中所占比重,重点分析预决算规模差异及产生原因,审查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审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由于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导致预算缺乏刚性约束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其他资金列支以及转嫁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出开支范围或综合定额标准列支会议培训费,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是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摸清部门资产总量,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和对外投资审批程序不合规,相关收入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
六是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情况。摸清部门政府采购规模和国库集中支付总体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应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由于财政部门批复时间过长导致政府采购项目难以实施等问题。审查是否存在通过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等方式,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本单位或所属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造成财政资金脱离国库监管等问题。重点关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向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或不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问题。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部门项目库建设情况。关注项目库中项目的预期目标和支出方向是否有政策依据,是否体现了有关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要求,揭示项目立项随意性大、项目支出内容不清晰、项目储备不足等问题,促进项目立项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
二是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关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规定程序批复和调整,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否有效,绩效目标是否按期实现,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是项目实际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等问题。
三是部门参与分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对部门单位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对列入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项目支出按照项目或金额的50%以上进行审计。以本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和专项资金实际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为切入点,重点检查资金设立和安排、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4.部门决算草案方面
一是部门决算编制的完整性。重点关注决算收支范围完整性、披露信息完整性和充分性等,分析部门决算草案收入中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政府性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审查是否存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列入部门预算收入导致部门预算收入不准确的问题。
二是部门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是否存在由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人为调整决算支出造成决算支出数据不真实问题;审查是否存在由于账务核算不合规,将应计入收支的资金在往来账核算等,造成决算收支不够真实完整问题。
三是决算与预算的衔接情况。关注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在口径、范围、科目等是否一致以及差异的原因,分析部门预算调整情况,揭示由于预算调整规模大,造成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影响预算资金分配的严肃性等问题。
5.区级涉改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报刊征订、信息化建设等专题方面
一是区级涉改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对涉及区级事业单位改革的所属单位,重点对撤销、改建、改制、划转组建、整合等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的相关报告进行核查,揭示改革推进中家底不清、财产物资丢失浪费,以及低价变卖和转移国有资产等问题。
二是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摸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情况,重点关注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真正实现脱钩,有无与行政机关虚假脱钩、违规收费、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垄断制发备案证照等突出问题。
三是报刊订阅费的支出情况。重点关注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扩大范围订阅党报党刊,收取提成回扣私设“小金库”,有无自行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否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是否存在无依据收取费用,变相搞征订发行等问题。
四是信息化建设资金支出情况。重点关注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等。
6.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要全面梳理近几年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核查部门的整改情况。要反映整改的总体情况,严格判定部门对审计反映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切实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
以推动各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以及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专项审计或(跟踪)审计调查。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全力揭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反映影响经济社会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审计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及成果汇总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区审计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科室职责分工及适度交叉审计的原则组成审计组,尽快实施审计,确保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开展数据采集、数据归集转换、数据初步分析工作。
各审计组要完成方案中全部项目的审计实施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各审计组于2021年6月20日前提交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成果,区审计局要及时完成全部审计成果汇总及汇报工作。
各审计组于2021年8月中旬前提交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等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具体材料,区审计局审核汇总后根据有关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计效果。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国家治理需求,围绕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财政绩效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反映普遍性、倾向性、全局性问题,突出抓好揭示具体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的有机结合,提高审计宏观分析能力和审计成果质量,持续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对需要其他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剖析问题成因、明确责任主体。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上下联动,积极整合审计资源,统一审计思路,明确审计重点,加大成果开发利用。各审计组要加强审计项目的衔接,增强行动的一致性,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将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增强财政审计的全局性和宏观性。
(三)坚持科技强审,提升审计效率。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积极组建跨专业跨级次的分析团队,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充分利用收集的各类电子数据和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技术,深入开展财政、国库、社保、企业、工商等各领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感知风险的能力,提升审计效率和数据利用水平。
(四)严格依法审计,树立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实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各审计组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各项目审计组长要对各项审计纪律的执行情况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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