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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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长政办字〔2020〕1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应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区总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解决区总工会工作中需要区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五)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六)区政府和区总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织实施
(一)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各议题决议的贯彻实施与指导、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等事项。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区政府办公室与区总工会商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协商可以随时召开。
(三)深入调研提出议题方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沟通协商确定议题。议题确定后,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协调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作出回复,必要时可联合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切实可行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区总工会承担,明确出席人员、会议议题、议程和时间地点,确定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并准备有关会议材料。
(六)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经区政府和区总工会审定,以联席办的名义联合印发。
(七)督促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联席办负责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总工会汇报,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进展情况。
(八)加强会议宣传。要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要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规范化。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总工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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