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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3701130042070099-A/2021-4060104
公路
济长政办字〔2021〕18号
长清区政府
2021-08-26
2021-08-26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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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长政办字〔2021〕1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长清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长清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的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20〕3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推行三级路长制

    (一)组织体系。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街镇是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设立由区长任总路长、分管副区长任副总路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管、交警、林业、水务、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级路长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分管区长任县道路长,街道(镇)主任(镇长)任乡道路长,社区(村委会)主任任村道路长;每级路长下设专管员,协助路长负责具体事务,专管员由各街镇负责配备。

    (二)路长职责。区级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全区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组织协调区路长制各成员单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路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各级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安排实施,建立巡查机制;其中,县、乡路长上路巡查不得少于每周1次,村道路长上路巡查不得少于每周2次;负责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以及监督检查专管员履职情况;负责在明显位置设置道路公示牌,内容包括道路名称、起止点位置以及路长、专管员的姓名、电话、职责等,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专管员负责具体组织相应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路长汇报,并定期向路长汇报公路治理情况,确保管辖路段公路及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畅通、安全、舒适、美观。

    (三)成员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总牵头协调及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负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开展公路用地范围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农村公路排水设施的监管及维护管理等工作;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对公路沿线绿化查漏补缺,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查处超速等违法行为,参与联合治超行动。各街镇具体负责路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养护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

    二、设立专门机构,加强日常管护

    (一)人员组成。各街镇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街镇分管负责人任主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主任,城管、交警、林业、水利、交通执法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原则上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不得少于5人,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养护管理等工作。

    (二)日常巡查。各街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配备农村公路管理员,原则上村道不少于3公里/人,乡道不少于2公里/人,县道不少于1公里/人,明确每条道路巡查人员。制定辖区内道路桥梁巡查计划,建立日常巡查、养护日志,每周巡查要做到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桥梁)无缝隙、全覆盖,县、乡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村道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存影像资料、填写维修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部门进行维修,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维修。鼓励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实施验收。

            三、明确实施步骤,有序稳步推进

    2021年8月下旬区、街道(镇)、村成立三级路长制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办公地点,街镇、村路长制机构、职责、人员等相关资料要于8月30日前报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备案。9月下旬各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要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具体设置公示牌要留好影像资料并于9月底前报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路长制职责全面开始运转,保障好“四好农村路”全面纳入管护范围。

    四、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推动各级路长制落实管理、养护、运营职责,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街镇作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主体,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硬件设施。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各级路长及巡查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智能设备,对巡查中发现的农村公路问题利用APP上传至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及时通过管理平台“吹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城乡道路养护考核范围,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考核,作为养护资金拨付的依据。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路长制落实不力及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济南市长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肖  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  波      副区长

    成  员:王恩庆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兴文      区财政局局长

          张  勇      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局长

        司家国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  峰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刘  敏      区水务局副局长 

        潘旭光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军      文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欣      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鲁      崮云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兰伟      五峰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洪祥      归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好修      张夏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振      万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广港      孝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彬      马山镇镇长          

        刘  伟      双泉镇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王恩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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