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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701130042070099-A/2026-6737878
其他
济长政办字〔2026〕2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6-24
2026-06-24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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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长政办字〔2026〕2号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现将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


    (联系方式:长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531-872215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主要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拟决策程序

制定背景

决策概述

预期目标

计划完成时间

1

核定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案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山东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1.形成决策草案;

2.根据决策内容进行专家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4.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完善长清区燃气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科学核定配气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疏导供气成本矛盾,保障燃气企业平稳运营,促进天然气资源优化配置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核定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合理确定配气环节准许收益率和配气价格;同时建立气源采购价格变动与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科学核定配气价格,建立灵敏反映市场变化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保障燃气企业合理收益和稳定供气能力,促进天然气安全、稳定、高效供应。

202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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