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济南市长清区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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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目标
2020年10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启动了《长清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现状、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到2025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境内省、市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北大沙河稳定达标;除地质原因外,县级及以上城镇水源地水质Ⅲ类比例保持100%;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环境承载力明显提高;北大沙河和南大沙河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生态功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推进格局初步形成。
二、审查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23】4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3日,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向各相关单位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后,3月11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16日顺利通过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
三、改善水生态
为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继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长清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减排修复
一是持续深入污染减排工作。二是全面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三是加快提高水资源保障。四是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五是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六是加强环境监管。
五、需要事项
研究印发《规划》,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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