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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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状况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对全区44 个城市社区充分调研研判,其中规模适中、正常运转、不需调整的社区 24 个;规模不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备不到位、未实质运转的社区 20 个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工作要求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 号)《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济发〔2019〕19 号)等文件政策和上级有关要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一般按 3000 户左右规模设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2023年底要全部达标,其中老城区社区不低于 300 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不低于 1000 平方米(且每百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
三、改进目标
让20个城市社区进一步优化,实现规模合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备达标、社区实体运转。
四、改进举措
一是通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方式,确保了需优化调整的20个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同意率达到90%以上,风险评估全部为低风险等级。二是通过撤销、新成立、调整四至、规范运转等四种方式,20个社区调整为 9 个城市社区管理。
五、研究事项
一是会议研究通过13个社区撤销、2个社区新成立、5个社区调整四至范围、2个社区实体运转。二是撤销的社区做好印章管理、档案移交和人员调整等工作;新成立的社区组织好首届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和社区各类组织的产生;调整四至的社区优化人员配置和补选充实居民代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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