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议题的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5月9日,长清区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解读如下:
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情况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336号)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司法局牵头开展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经审查研究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的《济南市长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济南市长清区城镇公共供水价格改革》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拟列入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1月14日向全区各单位征集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截止2025年1月31日全区共收到2项事项(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2025年4月8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月22日区司法局召开重大决策事项论证会议,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报送事项研究论证后,按照程序于4月23日区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请两位分管副区长同意后,将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的《济南市长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济南市长清区城镇公共供水价格改革》列入目录管理。
三、工作建议
建议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报经区委同意,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文,并通过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程序向济南市人民政府备案。
四、需要会议研究解决其他问题
无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