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修订工作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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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有关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2021年3月区政府印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2023年3月根据需要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该《工作办法》实施以来,共审核项目137个,报审金额266738.16万元,审定金额238392.7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8345.42万元,对规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工作办法》于今年3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区财政局牵头对该《工作办法》相关内容提出了修订建议,并先后征求了区发改局、区审计局等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大学城管委会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办法》新的修订稿。本次修改主要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监管范围、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主体、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方式、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监管遵循的原则、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监管程序、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结果运用、部门协同机制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着力需要解决的问题
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压实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报审的主体责任,做到“应报尽报”,同时督促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做到厉行节约。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工作办法》新的修订稿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好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对已报审项目从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招投标控制价、项目变更、项目竣工结算等进行有效监管,做到“应审尽审”并及时把审核结果反馈给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刚性约束,发改、财政、审计、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沟通协调机制,从严管控项目审核全过程,力争实现政府资金效益最大化,切实发挥最佳的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需要会议研究解决其他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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