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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内容详情

代表提案者

李宁

会议届次

济南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优先支持‘建筑之乡’本土建筑企业参与区域内工程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60365

承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4-09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支持‘建筑之乡’本土建筑企业参与区域内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落实到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中,核心要求为:制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鉴于国家对招标投标行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台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下一步,长清区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前提下,积极助力本土建筑企业发展。一是强化能力培育,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协作、经验交流提升资质等级、技术水平和管理效能,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具备相应资质的本土企业独立或与其他企业、大型央企自愿联合参与工程投标,不设置地域关联的排他性要求,保障本土企业在公平竞争前提下的合法权益。三是畅通诉求渠道,开展领导定点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本土企业在项目参与中的手续办理、权益维护等实际困难。

非常感谢您所提的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诚恳地希望我们的答复能使您满意!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