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长清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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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随着长清区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数量不断增加。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清区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南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本预案旨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行动。通过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控制和处置事故,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为长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四、重要举措
《济南市长清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应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和预案框架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具体措施,根据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合理确定响应启动条件,落实责任和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处置流程,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构建完善组织体系:设立济南市长清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同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治安维护组、现场救援组等多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协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二)强化预警预防机制: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由区应急局统一接收、处理和上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接警部门按权限适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以便相关单位和群众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规范应急响应流程: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响应。规定了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如发生Ⅳ级响应条件的事故、接到上级救援指示等。进入应急状态后,明确了详细的响应程序,包括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专家咨询、调动救援队伍和物资等,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开展。
(四)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在通信与信息保障方面,确保相关单位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上,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同时,明确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一)保障生命安全:预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及时疏散群众,减少人员伤亡。例如,在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中,能够快速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受到有毒有害气体、火灾等危害。
(二)减少财产损失:通过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减少对周边居民财产的损害。如在加油站火灾事故中,及时采取灭火和救援措施,防止火灾蔓延,降低对周边建筑物和车辆的损坏程度。
(三)维护环境安全: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泄漏污染的后续处置工作,减少危险化学品对土壤、水源、空气等环境要素的污染,保障群众生活环境的安全。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潘晓凤
联系电话:0531-872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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