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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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研究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有限空间清理、检查等作业。
三、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审批制,应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证》、作业方案、应急预案、检测记录等文件经确认并存放在现场。
(二)安全标识
1、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出现变更时有限空间清单需及时更新辨识。
2、所有有限空间均设置“有限空间标识、风险告知牌”。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作业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2、《作业票》应严格执行审批、发放、延期、取消、关闭等流程。
3、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并经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方可关闭安全作业证。
(四)进入前准备
1、隔离:进入有限空间前要切断物料进出管线。
2、通风置换: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对有限空间内进行通风置换。
3、气体及有害物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应进行有害气体和氧浓度值检测;
(2)留存检测记录并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
(3)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应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4)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其他气体等;
(5)进入有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6)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或在有限空间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气体及有害物质检测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1%;
(2)有限空间内其他气体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作业前30分钟,应对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监测,经监测合格且办理《作业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如作业中断,再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重新进行检测。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安全与防护
1、监护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2、温度
有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当有限空间内正常作业温度为高温或低温时,应当采用安全的方法,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有限空间内部环境温度为常温。
3、通风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可打开人孔、手孔、料孔等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管道送风前,应确保风源清洁,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3)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4)有限空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有毒有害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排风口。
4、有限空间内设备
对有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有限空间。
5、防坠落、防滑跌
有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有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制度,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佩戴。
7、人员、工具和材料清点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材料。作业结束后应再次核查和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材料,以防作业人员、作业工具和使用剩余的材料遗留在作业现场。
(六)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2、炉底作业时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1)使用的照明灯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照明灯具的带电部位不准外露。
(2)照明灯具使用的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设置在有限空间之外;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1、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2、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前不得饮酒和服用禁用药物(如扑尔敏等嗜睡药物)。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6、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和应急用品。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监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7、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须由双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撤离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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