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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第 034号“关于持续推进长清区“项目深化”工作,加快助力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04

代表提案者

汪安国

会议届次

济南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持续推进长清区“项目深化”工作,加快助力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034

承办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5-05-20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汪安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长清区项目深化工作,加快助力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市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我区的规划许可权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使。当前法律法规要求乡村规划许可核发只针对村委会,不能直接到产业项目主体,且流程复杂,影响了项目推进。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市局的工作协调力度,盯靠重点项目,加快项目落地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