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建筑房屋产权人
法律依据:《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长清区市容环卫园林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1) 承接申请;(2) 现场勘察;(3) 填写审批表;(4)审查;(5)签章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交材料:位置示意图、平面设计图、效果图、现地照片及产权证明材料。
办理期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
咨询电话:0531-8722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