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对山东新晨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公示期结束之后,请到长清区政务大厅市场准入窗口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87209206
电子邮件:cqspzx@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长清区经十西路以东、通发大道以北,晶恒电子工业园向东约1500米,创促大厦一楼
邮 编:250300
企业 名称 | 申请 级别 | 经营 方式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药学技术人员 | 验收 面积 | 经营范围 |
山东新晨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 | 县以上 | 零售连锁门店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平安北路南1708号 | 王志发(李雯雯) | 刘增霞 | 刘增霞 | 40 | 一类店: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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