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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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女,中共党员,高级统计师,长期从事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多次参与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近期,区政府印发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下面我从专业角度为大家解读本次普查的核心要点。
一、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开展,是基于国家宏观战略决策和长清区自身发展需求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意义在于摸清新时代“三农”新家底,精准把脉“三农”新形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数据支撑。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自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历史性变革。当前,国家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些重大战略的实施,必须建立在真实准确的农情数据基础之上。本次普查将首次系统调查农业新质生产力如智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粮食和大食物安全、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内容。这些数据直接关系到“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的科学编制,能使未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资源投入更加精准有效,防止“撒胡椒面”,实现从“面”上的广泛覆盖到“点”上的精准发力。
对长清区而言,本次普查更是一次摸清自身家底、找准发展短板、明确发力方向的重大机遇。通过普查获得的全域全量数据,将构建起长清区“三农”信息的“一张图”和“一个库”。这将极大提升区政府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科学决策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动态治理能力,使长清区的乡村振兴工作更能体现地域特色、符合发展规律、满足群众期盼。
二、本次普查在调查方式上有哪些创新亮点?
本次普查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要求,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科学方法。短表采集基础信息,按照系统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0%农户填报长表,同时对达到标准的规模户也要填报长表,深度调查农业生产经营及农村居民生活状况,信息更加详实。这一设计既满足了宏观决策对全面数据的需求,又显著减轻了大多数普查对象的填报负担和基层普查员的工作量。
充分运用遥感测绘、无人机航拍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耕地利用、作物种植等情况进行空间测量实地调查农作物生长情况。同时,探索利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行政记录进行数据比对,减轻基层填报负担,提高数据质量。
三、普查对象主要包括哪些?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本次普查对象涵盖长清区境内所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主体:农村住户(含农业经营户和非农业经营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含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对象需配合的事项:
提前准备资料:提前准备好家庭相关信息,如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生产经营记录、财务收支台账等相关资料。以便普查员上门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信息。
配合现场核查:接受普查员入户访问和现场测量,对无人机航拍、遥感测绘等技术手段予以配合。同时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普查动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正确理解普查意义:每一位普查对象都应认识到,农业普查并非简单的“填表格”,而是为国家和我区制定未来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提供最基础的决策依据。您所填报的每一个真实数据,都关乎未来十年长清区乡村振兴政策的精准性、惠农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因此,积极配合普查,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自身和乡村未来发展贡献力量的实际行动。
四、如何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构建"三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
依法依规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全程质量控制。加强两员培训、现场登记、移动端审核、平台审核的质量控制机制。实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技术赋能校验。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进行核验,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进行交叉比对,通过逻辑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差错。同时每个环节均有明确标准和专人负责、事后开展质量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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