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简体版 繁体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3-03-31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

工作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济长政发〔2023〕5号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修订稿)》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

(修订稿)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切实发挥最佳的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监管范围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镇、各区直部门凡投资额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的重要的政府性项目一律纳入重点审核监管范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

(一)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由区政府投资的项目。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

(三)上级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

(四)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由本区主导实施的项目。

(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需要开展审核监管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二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涉及市级以上资金的申报

政府性投资项目涉及市级以上资金申报流程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申报项目有关材料,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或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申报。

第三条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成立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核办公室)(下称“项目审核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事项,作出决策部署。

(二)项目审核办公室职责:落实区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优化,落实不审不安排资金的要求;对项目招标控制的审核,组织审核人员对项目招标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落实不审不招标原则;对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按规定程序提请的项目变更情况,落实不审不变更原则;对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审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结算报告,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意见书,经领导批准后作为项目结算依据,落实不审不结算原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报审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报审。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多,建设任务繁重,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超前谋划、科学组织、精心准备,选派精干力量组织项目建设,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高品质管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负主体责任。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能。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建立和管理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编制和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会同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政府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2.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资金管理部门,对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项目编制年度预算,做好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费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

3.审计部门是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部门,对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4.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调度。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环节的审核监管程序

在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变,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不变的基础上,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落实重点环节审核监管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主要突出“四个重点环节”。

(一)项目设计方案环节的审核

1.对纳入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确定项目建设计划,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后,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或项目建议书及事前绩效报告报送项目审核办公室,项目审核办公室根据我区社会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对报送资料中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出具项目设计审核报告。

2.项目审核办公室将项目审核报告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意见书。

3.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审核结果,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入招标审核程序。

4.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将新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审核办公室、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安排资金,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二)项目招投标控制价环节的审核

1.项目招标前审核流程

(1)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向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来源,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项目审核办公室组织审核人员对项目招标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项目招投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2)审核人员出具审核报告后,由项目审核办公室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意见转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单位依据审核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以此作为招标建议控制价,进入招标程序,中标结果报项目审核办公室。

2.招标审核需提供资料

项目申请招标的请示审批件,规划设计、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工程监理及跟踪审计等所有招标资料。招标资料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各项实施条例及地方性法规等。

3.报审资料要求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于项目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后再报审,保证项目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报审项目资料时需填写《项目报审资料登记》,载明报审资料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审要求,并做出郑重承诺,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项目审核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报审资料,启动审核程序。对报审项目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直接影响项目审核工作的,项目审核办公室及时通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退回报审项目材料,退出审核程序,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延迟推进造成的影响自行负责。

针对特殊情况,为加快项目推进,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报审项目招标资料做到尽责把关,填写“先招后审”承诺书,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可进入项目招标补审程序。对于区委、区政府要求快速推进的重大紧急项目且一时无法出具精确审核价格的项目,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派出跟踪审计人员对项目进行实时审核,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造价,15个工作日内收集相关资料上报项目审核办公室,为工程结(决)算提供依据。

(三)项目变更环节审核

区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需具备以下条件:(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4)领导调研视察、有关部门检查、各级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变更程序: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需向区政府提出项目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内容、预算金额及变更后造价增减金额。项目变更增加投资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需向区政府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建议及调整方案,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进入审核程序。项目变更经审定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先施工后变更。

  具体要求:(1)因改变使用功能的,改变工程结构的,变更工程造价单次超过中标价10%的或累计变更50万元以上的,需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项目审核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履行相关项目实施程序的依据。(2)因不影响使用功能、不改变工程结构,变更工程造价单次不超过中标价10%或累计变更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履行正常变更手续,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建设项目未履行正常变更手续,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导致资金超支的,一律不予追加。建设单位未经批准随意降低设计标准、建设标准的,甩项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四)项目竣工结算环节的审核

1.按照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有关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资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提出结算审计申请,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后,报项目审核办公室进行审核。

2.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结算)资料报审登记》,按照要求向项目审核办公室报送工程项目竣工的相关结算复核资料,由项目审核办公室对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复核,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意见书。

3.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审核办公室的工程结算意见书、审计部门的项目审计报告批复或中介机构结论性文件等有关资料,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资金结算。工程项目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前,最高拨款额度一般控制在工程项目合同价80%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可调整拨付额度。

4.财政部门建立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项目绩效评价。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政策性强,各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支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审核标准,优化流程,强化对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关键环节的监管。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应依法自觉接受有关机构、部门的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及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监督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后果的以及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建设项目工程,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将视情节轻重实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1.长清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设计)资料报审登记

3.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招标)资料报审登记

4.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先招后审”承诺书

5.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变更)资料报审登记

6.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结算)资料报审登记

7.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附件1

长清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士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广大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赵培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涛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高长宝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司家国    区财政局局长

             孟  刚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峰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张  勇    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局长

             赵  峰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局长

             张振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永荣    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魏  芳    济南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保障部部长

             贾贞伟    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莹    崮云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  臻    五峰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宁    归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绍文    张夏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强    万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焦玉燕    孝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彬    马山镇镇长

            滕桂林    双泉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核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司家国任办公室主任,邢立顺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附件2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设计)资料报审登记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报审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按照《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济长政发〔2023〕*号)要求,所报审的项目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已经组织自查自审,并认真把关。因报审资料内容不全或存在较大错误,造成的工作延误及影响,由我单位自行担责。

序号

报审资料内容

是否

齐全

1

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或项目建议书


2

项目设计方案及概算


3

项目设计(纸质版、电子版)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项目审核办公室填写

项目编号:第    号

 

报审资料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审核办公室电话:87202511              电子邮箱:cqtrz2511@163.com


附件3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招标)资料报审登记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报审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按照《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济长政发〔2023〕*号)要求,所报审的项目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已经组织自查自审,并认真把关。因报审资料内容不全或存在较大错误,造成的工作延误及影响,由我单位自行担责。

序号

报审资料内容

是否

齐全

1

项目申请招标的请示审批件(包括立项、概算等有关批文)


2

项目施工图设计(纸质版、电子版)


3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纸质版、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


4

环评报告


5

纸质版资料盖章、签字齐全。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项目审核办公室填写

项目编号:第    号

 

报审资料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审核办公室电话:87202511              电子邮箱:cqtrz2511@163.com

附件4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先招后审”承诺书

年  第   号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报审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针对(情况说明附后),加快该项目推进,根据长清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有关要求规定,我单位已对准备报审的项目招标资料做到符合要求,确保报审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现申请直接进入招标程序,随后进行项目审核。

承诺:本项目所报招标控制价审减率不超过5%([(调增额+调减额)/送审额])。若在补审过程中,审核指标超出以上范围的,按照财政纪律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报送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办公室审核资料如下:

序号

审核资料内容

是否齐全

1

项目申请招标的请示审批件


2

住建局(城市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批准的定点地形图


3

项目施工图设计(纸质版、电子版)


4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纸质版、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


5

招标文件


6

纸质版资料盖章、签字齐全。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区长批示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变更)资料报审登记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报审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按照《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济长政发〔2023〕*号)要求,所报审的项目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已经组织自查自审,并认真把关。因报审资料内容不全或存在较大错误,造成的工作延误及影响,由我单位自行担责。

序号

报审资料内容

是否

齐全

1

项目变更(审核)的请示审核批件


2

项目设计变更论证方案、施工图变更设计


3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等资料


4

设计变更预算或控制价


5

主管工程、监理、审计单位审核会签意见


6

变更施工图(电子版)及预算或控制价电子程序版,工程量计算书(电子版)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项目审核办公室填写

项目编号:第    号

 

报审资料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审核办公室电话:87202511              电子邮箱:cqtrz2511@163.com

 

附件6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结算)资料报审登记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报审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按照《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济长政发〔2023〕*号)要求,所报审的项目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已经组织自查自审,并认真把关。因报审资料内容不全或存在较大错误,造成的工作延误及影响,由我单位自行担责。

 

序号

报审资料内容

是否

齐全

1

项目竣工结算复核的请示审批件


2

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报告(涉及审核的全部资料)


(1)招投标资料汇总


(2)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施工竣工图


(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单、材料批价;隐蔽工程签证单必须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5)与结算有关的会议、洽商记录、监理日志等


(6)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它有关计算资料


(7)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草案)


(8)中介机构初审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及计算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报送纸版与电子版两种文档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项目审核办公室填写

项目编号:第    号

报审资料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审核办公室电话:87202511              电子邮箱:cqtrz2511@163.com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