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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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的保险是如何保障的?
答: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区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问: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的流程都有哪些?
答: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街镇负责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报区级审批,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社区)负责对上岗人员建立考勤签到、监督、补贴发放等基础台账,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问: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街镇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避免“一刀切”“平均主义”,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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