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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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8号)要求,对标全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数字化水平,实现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长清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决策依据
主要决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8号)等。
三、出台目的
紧紧围绕我区各项中心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关注问题,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持续推进重点事项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让社会民众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向,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增进人民群众对全区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四、重要举措
(一)聚焦全区中心重点工作,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加强数字长清建设、推进新旧动能转化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聚焦持续扩大项目投资、提高招商引资质效、促进消费恢复、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经济领域,加大对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规划的公开和解读力度。
(二)规范行政决策,推动常态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区政府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编制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并在每年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推进政府决策事项流程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综合选择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了解的途径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三)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动态管理,并结合重点任务和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提升发布解读质量,明确解读范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影响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实施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重大政策的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综合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微信、信访投诉等渠道,提升政民互动回应关切水平。
(四)严格规范标准,推动精准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从标准化、规范化到数字化的能级提升。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加强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合理性。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
五、关键词诠释
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二)部门制订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主要领导审签。
(三)规章草案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起草部门会同司法局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与规章草案一并报批。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
“三审”:工作人员一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工作人员一校,科室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三校。
各平台(包括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三审三校”制度,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两者相结合开展。
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1.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
提升政策信息移动端获取的便利度,让群众了解相关民生政策便利程度,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态。
2.持续推进政府决策事项流程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综合选择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了解的途径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公众代表参与和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聚焦政策文件的多端发布与多元解读,推动政策公开更便利,推动政策公开更便利,加强民众对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感。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72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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