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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11370113MB2868639C/2026-6736028
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12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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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长清区入选全省第五批“信用交通区”试点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业治理效能。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立足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现状与监管需求,制定本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推进实施方案》《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参照全省“信用交通区”试点创建相关工作部署。

三、出台目的

通过科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夯实“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根基,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监管落地见效。

四、重要举措

(一)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企业违法处罚记录、信用评定结果,将企业划分为红、黄、绿三个等级并设置对应检查频次。根据上年度违法记录、信用评价,动态调整企业信用分类台账。

(二)强化组织保障与工作推进。建立内部会商与外部联动机制,统筹开展联合检查等工作。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减少实地检查频次。依托省级涉行政检查平台,实现监管流程标准化。强化宣传培训与执法约束,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五、关键词解释

1.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抽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依法对外公开的监管模式,主要应用于信用状况优良的市场主体。

2.非现场执法:依托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线上监测等手段开展远程监管,无需执法人员实地进驻企业检查,是智慧监管的重要应用形式。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72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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