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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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社会监督,畅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途径,更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就我局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长清区政府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上统称“政策措施”)存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情形,包括:(一)有关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二)有关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情形。
二、受理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单位名称、政策措施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等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三、受理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可以采取下列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0531-12345 0531-87224494
(二)举报信箱: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长清区凤凰路4119号);
(三)电子邮件地址:cqscjgsczxk@jn.shandong.cn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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