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三举措” 实现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三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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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三举措”
实现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三高”目标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三措并举,坚持合法合规推动、优化联审核查机制、拓展帮扶指导方式,提升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水平,实现排污许可证高质量填报、高质量核发、高质量监管,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一是坚持合法合规推动,实现高质量填报。为确保填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积极在发证前与企业沟通,及时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指南》和《排污许可管理服务手册》,让企业明晰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等内容。对提交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申请,由专人在对照排污单位环评报告与批复的基础上,重点审查其行业类别、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等原则性内容,并及时与排污单位沟通,为其规范填报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持,提高填报的规范性与准确性。管理平台受理后,安排专人现场核查,将填报内容对照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与排污单位共同逐项核实原辅料的种类和数量、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和数量、污染物的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内容,为排污单位列出修改清单,进一步提高填报的准确性。排污许可证送达时,积极向排污单位宣讲《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做好自行监测、排污季报和年报提交等工作,并提醒其到期办理延续或发生重大变动时需重新申请等注意事项。今年以来,协助97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登记,督促177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季报与年报填报工作。
二是优化联审核查机制,实现高质量核发。坚持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原则,成立排污许可证核发会签专班,建立起闭环的联审核查制度。汇聚总量、大气、水、土壤、执法、监控等业务力量,落实联合审查、现场核查、质量复核、证后监管、执法监测等各项重点环节任务。为严把核发质量关,提升核发准确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行业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对会签中发现或企业提出的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开展自行监测、环境台账管理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整改提升等工作,确保核发工作精准科学。针对工作中发现及排污许可反馈的问题,紧盯无证排污或降级管理、证照失效、申报不全、排放及监测情况与实际不符、未落实执行报告制度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各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压茬推进整改,挂单销号,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水平。2023年以来,共核发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334家,其中首次申请4家、重新申请22家、变更252家、延续56家。
三是拓展帮扶指导方式,实现高质量监管。深入持续开展排污许可帮扶指导工作,主动走访、帮扶、指导申报企业对照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排查发现问题。针对核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分行业进行线下集中帮扶整改;对企业特性问题或者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填报有困难的企业及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有效消除排污单位执行报告相关知识盲区,解决排污单位不懂填报要求、不会系统操作等难题。及时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监管平台及“线上+线下”方式,提醒各排污单位按时延续排污许可证、按质提交执行报告。定期定向开展集中培训活动,持续加大排污许可政策宣贯力度;并在开展现场核查等活动中,加强政策宣讲和知识宣传,提高企业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零距离”指导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要求。今年组织参加各级培训活动5次,帮扶169家企业落实整改问题87个。
长清分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标准流程,提高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效,强化证后监管,稳步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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