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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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省生态环境厅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我区有济南宏柏峰工贸有限公司、济南晶恒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广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列入强审名单,为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名单的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抓紧实施各项清洁生产方案,确保在2026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通过技术评估。
二、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省生态环境厅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即2025年4月30日前,在长清区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并将公示方式、时间、截图报区分局综合与科技室。
三、各企业要于2025年5月30日前开展清洁生产相关工作,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请将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报区分局综合与科技室。
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完成后要尽快上报,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尽快实施,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一年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局将加大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审核质量。对未按规定公布重点污染物产排情况、逾期未完成或拒不开展审核工作的,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
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所属行业 | 企业性质(双超/双有) |
1 | 济南宏柏峰工贸有限公司 | 长清区 | 化工 | 双有 |
2 | 济南晶恒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长清区 | 其它电子元件制造 | 双有、涉重金属 |
3 | 济南广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长清区 | 原料药 | 双有 |
4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 长清区 | 汽车零部件 | 双有 |
5 |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 长清区 | 通用设备制造 | 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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