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长清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简明问答
字号:
大 中 小



问:什么是“无废城市”?
答:“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2022年4月24日,济南市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2年7月14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11月9日,市政府印发《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3年,长清区按照省、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济南市长清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及时间。
答:本方案适用于长清区行政管辖区域,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
问:《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5个三级指标。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基本建立,“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无废城市”理念深入人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