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长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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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水务局调整至区应急局,区防汛抗旱工作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并且近年我区水旱灾害极端突发事件明显增多,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原《预案》已难以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新编制了《济南市长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长清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做好全区水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2023年我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照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和预案框架内容进一步细化,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实际,合理确定响应启动条件,落实责任和措施。
(一)明确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具体措施。根据汛情变化、暴雨、河道水库洪水流量、城区低洼地段积水、山洪等险情、干旱严重程度以及防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4个响应级别。其中明确启动四级、三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到岗到位,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并分别明确了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措施。
(二)要求重大以上险情15分钟内报送。发生较大和比较敏感的一般险情灾情时,所在地街道防指以及有关区防指成员单位在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报区防指办公室,书面报告不晚于45分钟,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后 2 小时。重大、特别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区防指成员单位和街道防指应在15分钟内报告、区防指在发生后30分钟内报市防指。
五、新旧政策对比
一是增加了灾害与风险分析内容。在预案中增加了洪涝及干旱灾害的历史灾害分析和区域风险分析。
二是增加了抗旱内容。新修订的预案增加了抗旱形势分析、监测预警、响应措施等内容,更全面系统。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由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七、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坚持以防为主,实现防抗救结合;坚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依法开展防控工作。
八、主要内容
《济南市长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十一个部分内容。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抢险救灾指挥部、街镇和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机制;应急准备包括明确责任、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转移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防汛抗旱检查、技术准备、宣传培训;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包括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响应调整、响应终止;信息报告与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后期处置包括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保险理赔、生活安置、其他处置工作、总结评估;保障措施包括后勤保障、应急队伍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预案管理包括编制与实施、宣传、培训与演练等。
九、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牛林川 咨询电话:0531-831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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