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长清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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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长清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济长政发〔2023〕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全面掌握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查明查清全区土壤资源情况,分级分类掌握土壤数量、质量、性状、分布、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基础数据,提高土壤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普查工作自2023年开始,2025年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按要求构建土壤数据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工作。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2023年,全区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2023—2024年,依据统一布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其中,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按要求实时在线填报数据信息。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连作障碍、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其中,涉及业务指导、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负责。各街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联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各自辖区内的普查工作。要加强安全保障,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各类风险隐患,保障普查人员安全有序开展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承担。区政府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按时拨付,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项调查、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或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第三次土壤普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样点布设、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工作力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按照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要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等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普查氛围。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722153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长清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国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孟 涛 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副处级领导干部
张振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丁兆军 区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 鹏 区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吕俊辉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平 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副局长
张增荣 区城乡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于 波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国忠东 区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赵广乾 区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李 捷 区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国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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