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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113701130042070099-A/2022-4056519
其他
济长政字〔2022〕44号
区政府办
2022-11-22
2022-11-22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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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济长政字〔2022〕4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精神,经10月27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了《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主动做好对接和承接工作,做到权责一致,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同时,要在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

    二、明确职责及监管

  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范行使相关行政权力。各监管单位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杜绝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接不住、管不好、推诿扯皮、权力真空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规范名称以权责清单中的名称为准。下放实施后,如遇法律法规立改废或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变动的情形,涉及已下放至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事项,由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区级目录调整情况同步进行调整;涉及区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消。


       附件: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1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2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3

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4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9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10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1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2

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

13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14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5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6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

17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竣工验收

18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9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20

从事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施工审批

21

新建油气管道不满足选线条件的管道保护方案的审批

22

考古调查勘探许可

23

人工爆破备案

2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25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26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27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28

燃气经营者改动燃气设施审核

29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

30

供热企业停业许可

3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32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33

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34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下放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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