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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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的 通 知
济长政办字〔20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政府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的重要形式,对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魅力中心城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都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1. 交办。区政府收到的建议、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初审并按程序报请分管区领导阅示后,通过区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及时登录系统接收,认真制订办理计划,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综合协调负责人、每件建议提案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区政府办公室。
2. 办理期限。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完毕;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须在交办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10月底。
3. 面复。建议、提案须逐件面复,面复可采取邀请座谈、登门汇报、现场察看等多种形式。承办任务较多的单位可组织集中面复。未经面对面协商,复文不得进入报批程序。各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直接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4. 分办或主办、会办。对于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答复意见协商一致后,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对于主办、会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承办责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于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报送主办单位。
5. 书面答复。各承办单位给代表或委员书面答复,要按规定格式(附后)书写,由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再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分别直接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不得只答复第一位领衔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可只答复领衔委员。书面答复要严格按照办文程序认真组织,格式规范,答复内容要符合政策,表述准确,有实际内容、有具体措施。要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标明(标在抄送稿首页右上角):(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凡属于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件,承办单位应分别将纸质版书面答复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处(电话:87225365)和区政府办公室(电话:87220946);属于政协提案的答复件,承办单位应分别将纸质版书面答复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电话:87220596)和区政府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开展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承办处室具体办”的办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和“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工作联动,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优化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严肃认真、文字精炼、态度诚恳、表述准确,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实际情况,行文格式要规范。建议、提案的答复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区人大、区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以及区领导批示的建议、提案,均作为区政府办公室年度重点督办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办理意见,制定专门办理方案,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程抓好工作落实。
(四)推进信息公开,做好工作总结。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40号)要求,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承办单位可将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办理工作信息通过政府内网“建议提案”督办管理系统上传至“工作动态”模块,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87225365)、区政协提案委员会(87220596)、区政府办公室(87220946)联系。
附件: 1.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单 位 信 笺 头
─────────────
对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 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分管区长审核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处
附件2
单 位 信 笺 头
─────────────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 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分管区长审核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3
区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意见反馈表
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建议标题 | ||||||||
建议编号 | 承办单位 | |||||||
办理情况 | 已落实 | 正在落实 | 未落实 | |||||
办理结果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具体意见及要求(可另附纸说明):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1、此表一式两份,由代表所在的街镇人大负责收回并报送给区人大代表工作处。
2、代表对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评价等项目栏,根据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认可对应内容;
3、承办单位就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答复时,须由各街镇人大负责人一并参加。
附件4
区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反馈表
委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 ||||||||
提案标题 | ||||||||
提案编号 | 承办单位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具体意见及要求(可另附纸说明):
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对答复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请在相应空白栏内划“√”。
2、请委员亲自填写,一式两份,及时寄(送)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承办单位各一份;
3、此表如不够使用,可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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