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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113701130042070099-A/2025-6643033
其他
济长政办字〔2025〕2号
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5-03-12
2025-03-12
有效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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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济长政办字〔2025〕2号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听取民意、接受人民监督的内在要求,是科学民主决策、改进工作、凝聚共识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凝聚各方智慧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1.交办。区政府收到的建议、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区电子政务基础支撑平台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及时登录系统接收,认真进行核实,逐件清点,并认真制定办理计划,填写《202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人填报表》(见附件5)并于2025年3月19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要及时研究部署,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办结。属党群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请分别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处、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

2.办理期限。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须在交办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0月底。

3.面复。建议、提案须逐件面复,面复可采取邀请座谈、登门汇报、现场察看等多种形式。承办任务较多的单位可组织集中面复。未经面对面协商,复文不得进入报批程序。各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直接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4.书面答复。各承办单位给代表或委员书面答复,要按规定格式(见附件1、2)书写,由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再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可只答复第一位领衔代表、委员。书面答复要严格按照办文程序认真组织,答复格式要规范,答复内容要符合政策、表述准确,有实际内容、有具体措施。要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标明(标在抄送稿首页右上角):(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凡属于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件,承办单位应分别将纸质版书面答复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处(电话:0531-51801365)和区政府督查室(电话:0531-87206009);属于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件,承办单位应分别将纸质版书面答复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电话:0531-51801597)和区政府督查室(电话:0531-87206009)

三、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办”的办理机制,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开展办理工作,全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提高答复质量。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严肃认真、文字精炼、态度诚恳、表述准确,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实际情况,行文格式要规范。建议、提案的答复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人大、区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以及区领导批示的建议、提案,均作为区政府办公室年度重点督办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办理意见,制定专门办理方案,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程抓好工作落实。

        (四)做好信息公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承办单位可将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办理工作信息上传至区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板块,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处(0531-51801365)、区政协提案委员会(0531-51801597)、区政府督查室(0531-87206009)联系。


附件:1.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2.区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3.区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意见反馈表

           4.区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反馈表

           5.202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人填报表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区政府督查办公室,0531-8720600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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