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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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清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作为区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区管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清律师宣讲团”,深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工作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等领域开展巡回宣讲40余场,覆盖4000余人次。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组织10个街道(镇)、68个区直部门共88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完成书面述法。在五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组织开展专题述法,召开述法评议测评会,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等多方代表参与评议,汇总问题清单100余条,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年召开相关会议7次,专题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并落实《济南市长清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覆盖全区10个街道(镇)和35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督察,梳理并整改问题647项。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着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并公布《2025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及涉及民生利益的“城镇公共供水价格改革”和“农村公共供水价格改革”3项重大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刚性约束贯穿决策全过程。二是着力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标省、市关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区司法局为主导,各街道(镇)、部门法制机构为基础的全覆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2025年,审核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政府合同(协议)文本及其他涉法事项共计982件,其中,审核政策性文件4件,各类行政决策19项,政府合同959件,累计提出审查修改意见2000余条。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为核心,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水平。2025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涵盖土地征收、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等重点领域,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600余条,新发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全年解读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4件,制作包括动漫、H5、长图文等形式在内的解读材料29份。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效能。围绕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需求,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推动38个部门149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创新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提出优化建议10余条,打通基层服务堵点。线上打造“人工+AI”7×24小时“智惠导服”和“云帮办”视频帮办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推行智慧监管减负。推进“鲁执法”平台应用,完成36个执法主体、1328名执法人员账户管理,动态维护检查事项2361项。通过平台构建“事前备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闭环。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整合形成覆盖26个执法部门的115个联合检查场景。全区涉企行政检查同比压减32.19%,联合检查率51.1%,位列全市第一。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重点执法领域精准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企业年报补报后“免申即享”、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信用修复。推广非接触式执法,通过数字平台远程视频巡查发现问题960余次,利用智能广播宣传法规信息5600余次,体现了执法温度与效能。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组织2025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听证主持人资格考试,累计179人次参加,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94.41%,满分率26.82%。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鲁执法”平台操作、行政复议实务等内容,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9次,实现了对重点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的培训全覆盖,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二是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在全区组织开展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加的“伴随式执法”活动、承办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并作典型发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新聘任涵盖法律、教育、工业等多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员38名,并首次在企业一线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3个、配备联络员13名;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场,收集意见建议31条,构建了内外结合、多元参与的执法监督体系。三是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经验在全市得到推介。创新“出庭+旁听+讲评”模式,组织执法骨干旁听庭审6次,现场剖析执法问题。建立“联席会议+日常会商”府院联动机制,协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84件,累计审结427件,其中通过调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40件。连续四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目标。
(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近200次,成功化解各类纠纷3900余件。深化“三所联调”机制,实现全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面对接。加强666个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成立22个行政调解组织,配备224名调解员,调解网络实现全域覆盖。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全年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3件,追讨薪资65万余元,畅通了农民工讨薪通道,优秀案例“小田田侵权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市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三是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与工作要点。结合“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各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共计18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3万份,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我区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相关活动被《济南日报》宣传报道。区石麟小学2名学生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中分别获得法治素养竞赛项目小学组第一名、演讲比赛项目小学组三等奖。省司法厅首届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在长清举办,并获省市司法部门肯定。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构建区、街道(镇)、村居三级联动的法治服务阵地体系。区级层面以“善治润心、和合共生”为理念,打造“长善和清”综治工作品牌。街道(镇)层面突出“一街道(镇)一品牌”,打造“文和昌明”“灵岩枫红 万德和治”等特色综治品牌。以“校地融合”为突破口,在大学路派出所建设崮云湖街道综治中心大学城分中心,专业、高效处置涉大学生矛盾纠纷559件次,持续擦亮长清大学城“平安底色”。632个村居探索“三治融合”模式,推广“书记茶摊”“小院板凳”“清湖议事长廊”等矛盾纠纷化解“微平台”,累计化解邻里纠纷3100余件,全区一大批群众矛盾纠纷、热线投诉在“微平台”上化解。
三、存在的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更高要求,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深度有待加强,运用理论指导复杂实践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机制尚不健全,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区直部门、街道(镇)重视程度不高,面对执法监督、复议、诉讼案件量大幅增长等新情况,法治资源整合效能有待优化。
四、2026年度工作打算
202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强基础、抓规范、促提升,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一)聚焦“关键少数”
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丰富学习形式,强化案例教学和专题研讨,切实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改革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聚焦规范用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覆盖范围。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抓好“法治员”队伍,完善行政执法评查的工作机制,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与回应社会关切实效。
(三)聚焦提质增效
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完善全过程审核机制,筑牢决策风险“防火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力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争议源头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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