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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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8月3日,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长清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济长政办字〔2021〕12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区境内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主要分布在我区南部山区, 全区共发现4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我区地处鲁中山区北侧山区与平原交接带,地形地貌变化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植被、人口分布情况、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造成区域内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较为发育。
三、《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山东省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济南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5.《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15)》
6.《济南市长清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7-2025)》
四、《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2021年5月19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前期资料收集和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初稿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清区人民政府审核,并广泛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形成文本后,于2021年8月3日经长清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
五、总体思路是什么?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健全完善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防治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提升防治避险能力,确保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重点任务是什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列支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各级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动态巡查,夯实防灾基础。各街、镇政府、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在全面调查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规范、科学、有序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坚持预测、会商、规划、部署、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继续全面开展汛期前排查、汛期中巡查、汛期后复查工作,重点加强对校区、医院、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房屋建设切坡点、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点)以及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动态监管,落实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装备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宣传工作,对威胁村庄、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避险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灾害的认识,检验和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提升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临灾前兆,确保能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尽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3.加强资金投入,推进隐患治理。区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加强监督管理,主动协助区政府细化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按我区制定的年度消除计划,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治理。同时,区财政要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搬迁、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持续推进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加快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任务。各街、镇政府,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商探索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拓宽地质灾害防治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确保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坚持汛期值守,做好应急响应。各街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联系方式,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等。遇紧急险情灾情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应急调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方案》中“两卡”解释
我区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发放制度。
“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户,每户一份。无固定威胁对象的,要在隐患点附近设置明显标识,公开避险措施。
联系电话:8722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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