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长清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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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济南市长清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响应、反应灵敏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防范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的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济南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济南市长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化解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四、重要举措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各企业主管部门应快速实施现场处理,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之后的善后处置
(1)事发地街道(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街道(镇)人民政府或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街道(镇)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街道(镇)人民政府安排,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之后的社会救助
街道(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之后的保险赔偿
事发地各单位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积极为受害人和单位按要求理赔.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齐本峰
联系电话:0531-872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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