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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11370113004207279U/2022-4121989
长清区人社局
2022-03-31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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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长政办字[2022]2号),现将该《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起草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等文件,制定《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和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决策部署,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

(一)区级统筹,分类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单位负责对各街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进行分类指导;区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深挖岗位资源,负责对各街镇岗位设置和计划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集、划拨等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指导各街镇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摸排,建立清单。各街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六类”群体集中摸排工作,对照安置范围摸清底数和实际情况,根据摸底人员的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条件进行排序,形成“人员清单”和“岗位清单”,建立供需资源数据库,确保扩容提质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流程,有序上岗。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街镇负责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报区级审批,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社区)负责对上岗人员建立考勤签到、监督、补贴发放等基础台账,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结合年度任务目标和日常工作实际,可通过政府购买市场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实名管理,动态调整。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性质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1万元标准,省级对我区补助20%。扣除省级补助后,市级按现行就业补助资金分担比例承担,其中济南市与长清区按4∶6比例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要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慈善机构的主动性、能动性,最大限度汇聚各方财力,确保资金有来源、有保障。(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服务事项

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工作流程.docx

2.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流程.doc

六、关键词解释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分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87268826  

周永峰  0531-872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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