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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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济长政发〔2025〕4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222.09公顷,涉及文昌街道、平安街道、崮云湖街道、五峰山街道、归德街道、张夏街道、万德街道、孝里街道、马山镇和双泉镇10个街镇。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调整。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长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街镇)
序号 | 镇街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
1 | 文昌街道 | 230.63 |
2 | 平安街道 | 61.91 |
3 | 崮云湖街道 | 1470.56 |
4 | 五峰山街道 | 1042.19 |
5 | 归德街道 | 142.12 |
6 | 张夏街道 | 3384.37 |
7 | 万德街道 | 4375.54 |
8 | 孝里街道 | 726.17 |
9 | 马山镇 | 543.06 |
10 | 双泉镇 | 1245.54 |
11 | 黄河河务局 | 0.00 |
合计 | 13222.09 |
附件2
长清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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