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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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2年6月24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区政府第 31 次常务会议确定对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如下:
将区城乡水务局制定《归德再生水厂排污治理费标准》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黄河滩区外迁安置区居民用水价格》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附件: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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