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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长清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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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
2023-10-20

关于《济南市长清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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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机构改革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调整至区应急局,并对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济南市出台《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强化与《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济南市长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修订出台《济南市长清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济南市长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预案》修订印发,旨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重要举措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区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前期处置的主体,区政府是应对我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区政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的要求,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六、关键词诠释

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1)一般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造成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及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2)较大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在1公顷及以上100公顷以下,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重大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在100公顷及以上1000公顷以下,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在1000公顷及以上,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七、主要内容

为做好与《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济南市长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对有关部分(项目)的名称作了较大调整,重新梳理了预案内容章节,对有些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预案》包括9个章节的内容,分别为: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二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解救疏散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任务。三是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组织、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四是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五是对预警、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六是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七是综合保障,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程序和制度机制。八是后期处置,设置了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九是附则,主要对预案演练、管理、更新等进行了明确。

八、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九、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牛林川      咨询电话:0531-831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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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应急局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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