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理指南
字号:
大 中 小



长清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号)
2、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人员范围
1、凡在我区职称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济南市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
3、国家和我省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以及高等学校等自主评聘单位,不适用此考核认定办理指南。
三、申报条件和政策
1、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均达到要求的,可考核认定相应的员级或助理级职称(各系列评价标准条件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查看)。
3、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须相应延长1年,所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且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5、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其职业(执业)资格。
6、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认定的,认定的职称资格应与原职称资格同层级,且在现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
四、网上申报
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以下简称“山东省职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详见附件,申报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同一内容材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扫描件需清晰完整,呈正面水平方向。
(一)基本信息
1、2寸正式免冠照片。按相应格式照片上传。
2、身份证照信息检查。点击“身份证照信息检查”,平台自动获取身份信息。
3、社保缴费信息。点击“获取社保缴费信息”,平台自动获取社保缴费信息。
(二)申报信息
1、申报年度。按照申报时间选择相应申报年度。
2、申报系列。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相应职称系列。从事工程类专业的,统一选择“工程技术”系列。
3、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职称系列后,分别在“专业类别”、“从事专业”选项中选择最贴切的专业,不得选择“其他”或自行添加专业。
4、申报单位。在搜索框中查询找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只能查询到账号注册成功的单位),且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申报单位所在地与社保缴费地不一致的,以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5、参加工作时间。指申报人第一学历毕业后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该时间应等于或晚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毕业前的实习期不计算在内。
6、专业工作年限。指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累计年限。
(三)考核认定依据学历
1、填写本人申报依据学历(学位)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须与毕业证书记载的一致;填写学信网验证码(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
2、上传附件材料
(1)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依据后学历申报的,请一并上传第一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用人单位在备案表及认证报告的右上角盖公章并注明“已核实”意见后返还给申报人员上传至系统)。
(2)党校业余教育学历,须提供山东省委党校官网的《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人单位在备案表的右上角盖公章并注明 “已核实”意见后返还给申报人员上传至系统)。中央党校学历在中央党校官网查询下载提供同上材料。
(3)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认证查询。
(四)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及表现。填写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应详细具体,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大专学历申报提供近3年、大学学历申报提供近1年,非相关相近专业增加1年的标准提供年度考核表。
(六)有关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的事项。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可点击“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初级职称认定对继续教育可不做要求。
(七)上传其他附件
1、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考核公示无异议后,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及《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尚未公示或公示期未结束的申报人员,不得在省职称申报平台先行提报申报信息。
2、依据现有员级职称申报助级职称的,须上传员级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符合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政策的,须上传现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改系列(专业)认定职称的,须上传原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国家有从业准入要求的,应上传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5、上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五、纸质材料及申报流程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网上申报信息经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认定表》,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自行下载打印,经单位、主管部门逐级盖章签字后报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私营企业等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在“主管部门”盖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认定表》中单位落款日期务必早于区人社局在申报平台的审核通过日期。
2、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六、申报和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据实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现从事专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拟认定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内容认真把关。考核时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对于未公示或公示期未结束的申报人员,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
3、主管部门审核、呈报。主管部门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信息报至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且申报信息无误的,予以认定相应职称并履行职称证书核准手续。
七、办理时限
自2025年3月起,我区初级职称认定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不作固定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此办理指南随时申报。
八、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创促大厦十楼区人社局1008室)
电话咨询:0531-87226534
附件1: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用人单位、主管部门).docx
附件2:其他系列(不含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个人).docx
附件3: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个人).docx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